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車用中央電氣接線盒的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儲存和保管。 本標準適用于車用中央電氣接線盒(以下簡稱接線盒)。 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QC/T 413—2002 汽車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 QC/T 417.1—2001 車用電線束接插器第1部分定義,試驗方法和一般性能要求(汽車部分)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連接插頭 connecting plug 接線盒上用來與外部電路進行電連接的電器的導電部分。 3.2 連接插座 connecting socket 接線盒上用于與繼電器插頭或片式熔斷器連接的、具有一定卡緊力的插座。 3.3 插入力 insertion force 將繼電器、熔斷器或標準插片插入接線盒所需的力。 3.4 拔出力 withdrawal force 將繼電器、熔斷器或標準插片從接線盒中拔出所需的力。 3.5 橋接片 bridge blade 在測量電壓降時,連接繼電器或熔斷器拆下后需要導通部位,具有不同形狀的一種接線片。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接線盒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并按照經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及設計文件制造。 4.2 溫度范圍 接線盒為連續定額,應能在-40℃~70℃(駕駛室內)、-40℃~110℃(發動機罩下)的溫度范圍內正常接通、斷開,其儲存溫度分別為-40℃~90℃(駕駛室內)、-40℃~130℃(發動機罩下)。 4.3 外形及安裝尺寸 接線盒的外形及安裝尺寸應符合產品圖樣的規定。其中,外電路電氣鏈接不允許才用鉚接和焊接。 4.4 外觀 接線盒的外觀應符合產品圖樣的規定。經環境試驗后,不允許出現裂紋缺損等缺陷;表面不應有明顯的顏色改變。 4.5 插入力和拔出力 插入力和拔出力應符合如下規定: 4.5.1 與接線盒相配之繼電器和熔斷器的插入力分別為50N~150N和9N~50N。繼電器和熔斷器插拔10次后允許插入力比規定值下降20%,其與多線接插器配合的插入力、拔出力應符合QC/T417.1—2001中4.3.2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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